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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教育部《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(guī)定》文件精神,為做好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成績復核工作,進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,維護考生合法權益,保證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結合我校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復核受理對象
參加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,對復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本人。
二、復核內容
1.成績復核的內容包括英語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個部分,核查考生信息和復試成績評分表。
2.重點復查是否存在漏判、漏統(tǒng)、錯統(tǒng)和各項累計分,包括小項累計分及總分。
三、復核程序
1.考生本人若對本次復試結果有疑問,應于復試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(具體時間以公布時間為準),向報考的學院提出書面復核申請。
2.學院收到考生復核申請的3個工作日后,組織復核工作。
3.申請復核方式:考生可現(xiàn)場提出書面申請或通過學院公布的郵箱提出申請(具體郵箱地址由學院負責公布)。
4.申請復核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:
①《云南中醫(yī)藥大學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復核申請表》(見附件1,需考生本人認真填寫);
②申請復核的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;
③申請復核的考生本人準考證復印件;
材料齊全的申請才屬于有效申請。
5.學院在本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,在3個工作日內對考生提出的申請事項進行復核。所有復核工作應在本學院監(jiān)察工作小組的監(jiān)督下進行。
四、復核結果的處理
1.學院復核完成后,負責于2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本人。
2.經(jīng)復核,若考生復試結果確實有誤,學院應予以更正并重新公示。
五、本辦法由云南中醫(yī)藥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。本辦法自2020年5月29日起實施。
附件:云南中醫(yī)藥大學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復核申請表.doc
云南中醫(yī)藥大學研究生處
2020年5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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